孩子買萬元手機!「沒監護人同意」 家長半年後要求退費
店家半年前賣手機給小孩子,半年後被孩子家長要求退費。翻攝臉書「爆怨公社」社團
通訊行半年前賣手機給一名學生,沒想到最近遭對方家長要求「退費」,表示小孩偷偷把錢拿去買手機;店家則怒嗆:「自己的小孩自己要管好!」
女網友在臉書「爆怨公社」社團上傳對話截圖,對方傳店家名片問:「你們以前是不是有賣出128g的給一位小朋友」,她回覆:「我們賣很多人耶,怎麼了嗎?」對方表示,小孩偷買手機,「監護人並沒有同意」,並搬出法律,「根據民法,7到20歲契約成立要監護人事前或事後承認」,要求退費。
店家傻眼:「我們手機沒有在借人家用幾個月,又來說要退費的。」家長則說:「東西我們也有,所以我們也不要求全額退費。」店家不滿,「我開店做生意,他有錢來買,我也是正當買賣,幾個月後跳出一個監護人說他偷偷買。」
家長認為,小孩子買高價手機,店家應該要有質疑,店家則嗆:「這是你們自己要管好自己的小孩,不是我們要去替你們把關,我不是他的爸爸或媽媽。」原po將對話上傳臉書抱怨:「社會會亂,景氣不好不是沒道理的。自己的小孩自己管教。」
許多網友留言:「合理懷疑這個家長的爸媽也沒把他教好」、「自己的小孩沒教好,還要店家自行吸收損失?」也有網友勸:「學一個經驗,看起來像小屁孩的單不要接,以免紛爭,不管任何行業。」
日前也有孩童網購明星周邊商品,短短4個月花費近40萬元,家長發現後向法院主張「未成年交易無效」,要求業者返還貨款,雙方官司進入協調階段。律師廖芳萱認為,未成年如果使用零用錢,購買日常生活用品如書本、紙筆等,屬於零用金可以自由處分,若金額較高,應視其金錢來源,再判定是否同意交易行為。
家長搬出法律,要求店家退費。翻攝臉書「爆怨公社」社團
家長堅持要退費,店家表示,手機已賣出半年,無法退費。翻攝臉書「爆怨公社」社團
店家表示,詢問過孩子錢哪來,孩子表示「存了很久」。翻攝臉書「爆怨公社」社團
家長認為,店家不應該賣高價手機給孩童。翻攝臉書「爆怨公社」社團
店家怒嗆,管小孩是家長的事。翻攝臉書「爆怨公社」社團
翻攝臉書「爆怨公社」社團
這本來就不是店家的責任
又不是販售違禁品 如槍砲毒品菸酒成人向...
總不能規定未成年都不得消費吧!
要是此例一開 大家都利用未成年購物再要求退費
比好市多還好用 各位覺得會如何
參考來源
免責聲明:本網站是以實時上傳文章的方式運作,本站對所有文章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文章內容只代表發文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發文者擁有在本站張貼的文章。由於本站是受到「實時發表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查所有即時文章,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。本站有權刪除任何內容及拒絕任何人士發文,同時亦有不刪除文章的權力。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毀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